吉野家族會員獎勵計劃條款及細則

吉野家族會員獎勵計劃(下稱「計劃」)由司南有限公司(下稱「洪氏」)提供及運作。透過申請計劃的會籍(下稱「會籍」)及/或成為計劃的會員(下稱「會員」),申請人或會員(視屬何情況而定)謹此確認接受以下的條款及細則及洪氏對其不時之修改所約束。

 

定義

本條款及細則中,除文意另有所指外,下列用詞和詞語具有以下含義:

  • 相關聯方」指我們之店舖(或其中任何一家)的營運商,包括但不限於吉野家快餐(香港)有限公司;
  • 支付寶小程式」指支付寶香港手機程式內罝的小程式;
  • 營業日」指香港銀行一般對公眾開放經營正常銀行業務的日子,星期六、星期日或香港公眾假期除外;
  • 合資格交易」指在任何我們之店舖(YOSHI CLUB)手機程式支付寶小程式,而該消費根據本條款及細則及/或洪氏不時規定的任何其他條款具有資格賺取賞分;
  • 手機程式」指由洪氏不時指定的及與計劃有關的手機程式,並於本條款及細則的日期包括吉野家族會員獎勵計劃(YOSHI CLUB)手機程式;
  • 淨消費金額」指在任何我們之店舖進行的合資格交易的消費淨額,不包括在該交易中使用的任何現金憑單、現金券或其他折扣的價值;
  • 我們之店舖」指位於香港的吉野家餐廳,以及洪氏可能不時以書面形式訂明的其他商店、餅店及餐廳;
  • 賞分」指當會員在我們之店舖消費時,計劃下給予會員的標準獎賞; 及
  • 網站」指由洪氏不時指定的計劃的網站,而於本條款及細則的日期包括yoshinoya.com.hk。

 

申請會籍

會籍申請人必須透過支付寶小程式或可從蘋果公司的App StoreGoogle Play Store下載手機程式,並以他/她的手機號碼或和其他個人資料完成註冊程序或吉野家族的會員資格將通過Whatsapp 獲得邀請每個有效的手機號碼只能註冊一次。

申請人必須通過支付寶小程式手機程式完整填寫申請表中所有必填的欄目,並提供真實準確的資料。每位會員向洪氏保證、陳述並承諾,該會員向洪氏提供的所有資料(包括但不限於該會員的個人資料)均為真實、準確、正確及完整。洪氏有權不處理任何資料不完整或不準確的申請; 並保留絕對權利,拒絕接受任何申請而無需提供任何理由。

當註冊成為會員時,申請人需要提供手機號碼及選擇密碼。每位會員必須將其登入資料及密碼保密,並對輸入其登入資料和密碼後其會員帳戶中授權或執行的所有活動和交易負責並受其約束。對於任何未經授權使用會員登入資料及密碼而進行的活動所造成的任何損失、損害、費用或支出,洪氏不會承擔任何責任。每位會員同意對任何未經授權使用登入資料及密碼而進行的任何活動負責,並對洪氏就該等未經授權使用引起的或與之有關的所有損失、損害、費用及支出作出彌償。

申請成功後,申請人將在申請後24小時內手機程式收到會籍確認訊息。申請人在支付寶小程式申請成功後,將會收到一個臨時登入密碼以作實。

計劃開放給18歲或以上的人士參與。如果您年滿12歲或以上,但未滿18歲,而希望成為會員,您需要在完成會員註冊之前獲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的同意。每位人士只能申請一個會籍,及不得代表或為任何其他人申請會籍。

申請人在成為會員之前於我們之店舖支付寶小程式及手機程式的任何消費均不能賺取賞分

會員可以通過手機程式或網站登錄會員區以更新其個人資料。

會員承諾持續向洪氏更新其正確手機號碼及電郵地址資料。對於因會員未有通知洪氏其手機號碼及電郵地址的任何變更而導致或與之相關的任何損失、損害、費用或支出,洪氏及相關聯方概不負責。

會員可隨時通過手機程式或以書面形式通知洪氏,終止其會籍。所有未使用的賞分將告失效,及其會籍將會終止。

支付寶小程式或手機程式只適用於運行iOS 9.0或以上及Android 5.0或以上版本操作系統之手機

 

計劃詳情

會員為合資格交易付款時,必須出示其手機程式內會員QR碼(二維條碼)或其已連接之八達通(請參閱以下「八達通」一節)以記錄該合資格交易,而該合資格交易只可記錄於一個會籍。在任何情況下恕不接受後補消費紀錄。恕不接受具追溯性地申索交易紀錄。

會籍不可轉讓或出讓,並且僅供會員個人使用並令其受益。會員應提供洪氏為了核對會員身份而不時要求的文件和資料。

會員於我們之店舖、支付寶小程式手機程式的淨消費金額每港幣$20可賺取1賞分。少於港幣$20的淨消費金額,將不會按比例或以其他方式賺取賞分。

香港吉野家店舖堂食、外送服務、外賣自取外賣訂餐程式及於吉野家選購本店產品均可賺取賞分。

會員可以通過手機程式或網站登錄會員區,查看他/她在我們之店舖的消費記錄、賞分及優惠券。 洪氏對會員在我們之店舖、支付寶小程式或手機程式上的消費記錄以及積分餘額是最終的和具有決定性的,不得異議。

會員的淨消費金額記錄將於完成合資格交易日後的四(4)個營業日內更新並記入會員帳戶。

與合資格交易相關而被記入的賞分將根據以下時間表到期失效:

合資格交易的日期

已記入的賞分到期日

7月1日至9月30日

下一個公曆年的9月30日

10月1日至12月31日

下一個公曆年的12月31日

1月1日至3月31日

下一個公曆年的3月31日

4月1日至6月30日

下一個公曆年的6月30日


例如,如果被記錄的合資格交易日期為
2021101日,則與該合資格交易相關而獲得的賞分將於2022年12月31日失效 

會員使用賞分時,賞分將立即從會員帳戶口中扣減。賞分的累積及兌換只在賞分有效期內有效。會員積累的所有未使用賞分不得結轉,並在到期時失效。

賞分不能作為禮物或以其他方式轉讓給其他人士,並且不能與其他會員帳戶中的賞分合併使用。

會員須自行監察其會籍的狀況及賞分到期日。賞分將在到期日後自動清除。

會員無權參與計劃的組織、營運或管理,亦對洪氏或相關聯方的任何資產無任何權利及申索權。

 

賞分兌換

賞分可用於在任何我們之店舖手機程式兌換洪氏可能不時規定的優惠及獎賞。會員必須在消費時向我們之店舖的員工出示其程式內會員QR碼(二維條碼)或已連接之八達通方可以其賞分兌換優惠及獎賞。兌換一經確認,將不可取消。賞分、優惠及獎賞的變更將不作另行通知。

賞分不能兌換成現金。

賞分不可轉讓,亦不能與其他會員賞分合併使用或分享。

賞分的兌換須經由洪氏同意並受限於足夠賞分餘額可供使用的情況。如果賞分不足,兌換請求將被拒絕。

會員應立即向洪氏報告任何未經授權的賞分申索。洪氏將自行決定採取何種行動。

 

八達通

會員可以選擇完成洪氏不時規定的連接和註冊程序,以將其八達通連接到其會籍。完成該些程序後,會員將可以使用其已連接的八達通獲得賞分並兌換獎賞。

若會員擁有多於一張八達通,用作賺取賞分/兌換獎賞的八達通必需為已根據本條款及細則向洪氏登記的八達通。而每個有效之手機號碼只能被用作登記一個會籍帳戶。會員可於手機程式中個人資料頁查閱已登記的八達通號碼及手機號碼。

若會員已登記的八達通遺失、被竊或損壞,會員必須儘快於手機程式內個人資料頁更改其會員帳戶的已登記八達通號碼。此後,會員可繼續使用新登記的八達通於同一會員戶口賺取賞分/兌換獎賞。但更改已登記八達通前已被記入或兌換(視屬何情況而定)的所有賞分及/或獎賞將被取消並不獲補發。

若會員已登記的八達通因為八達通卡有限公司不時需要而更換,所替代的八達通將會自動被視為會員的已登記八達通,會員並無需要主動向洪氏註冊替代的八達通。

 

法律

若有會員違反本條款及細則,或會員未經許可、欺詐或非法使用其會藉,洪氏有權停止該會員參與計劃及/或即時終止該會員的會籍並取消其根據本條款及細則累積的所有賞分及獎賞(不論有否發出通知)。洪氏及相關聯方不會承擔因此而引起的損失或損害,並有權採取行動要求補償因上述違反本條款及細則、未經許可、欺詐或非法使用會藉而導致洪氏及/或相關聯方遭受或產生的任何損失、損害、費用及支出。

洪氏保留絕對權利於任何時間終止計劃,而將在合理可行的情況下給予合理的通知,惟無需給予任何理由。每位會員之一切權利及獎賞即隨計劃結束而終止,而洪氏及相關聯方將不會承擔因此而引致的損失或損害。

並非所有會員均有資格參與所有洪氏及/或相關聯方舉辦的推廣活動,而洪氏或相關聯方(視屬何情況而定)可不時就會員參與任何其舉辦的特別推廣活動施加任何限制。參加任何洪氏或相關聯方舉辦的推廣活動之會員皆被視為已接受洪氏或相關聯方(視屬何情況而定)就該等活動可能訂明之任何特定條款及細則所約束。

受限於適用法律,每位會員都不可撤銷地授權:

  • 相關聯方將我們之店舖(或其中任何一家)的會員消費及交易記錄傳送予洪氏供其管理計劃之用;
  • b)洪氏從相關聯方獲取該些消費及交易記錄,並將其用於計劃管理。

劃下收集的所有個人資料將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及洪氏的私隱政策聲明作處理。

會員對計劃的使用將被視為接受本條款及細則。有關本條款及細則及洪氏的私隱政策聲明的最新版本,請瀏覽網站、支付寶小程式或手機程式。

洪氏保留修訂本條款及細則而無需事先通知的權利。一切對本條款及細則之變更或修訂在網站或手機程式公佈時立即生效。會員應定期透過網站、支付寶小程式或手機程式查看本條款及細則是否有所修改,因爲會員持續使用網站、支付寶小程式或手機程式或持續參與計劃即被視為會員接受本條款及細則之任何變更。

會員無權轉讓、出讓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處理本條款及細則下其所有及任何權利或義務。洪氏有權根據本條款及細則轉讓或出讓其所有權益、利益、權利及義務。

洪氏在行使本條款及細則中的任何權利、權力及補救時如有任何失誤或延遲,或不行使該些權利、權力及補救,不應被視為放棄該些權利、權力及補救,而如洪氏任何單獨或部分行使本條款及細則中的任何權利、權力或補救,將不會排除其進一步行使該些權利、權力或補救。

洪氏給予會員的通知、要求、文件或其他通訊(下稱「通知」),可以通過電郵、短訊、網站、支付寶小程式或手機程式的上載內容或洪氏認為合適的其他方法,傳送給會員的已知最新電郵地址或其他相關通訊途徑。會員應被視為在以下時間已收到通知(無論會員是否實際收到該通知):(a)如果通過郵寄傳送,郵寄後3日; 及(b)如果以電郵或其他電子通訊方式傳送,則為洪氏傳送該通知的時間。

如果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款的全部或部分根據任何法律或法規被認為非法或不可執行,則該條款應被視為不構成本條款及細則的一部分,而本條款及細則其餘的部分的可強制執行性不受影響。

除洪氏及會員外,任何人均無權根據《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執行本條款及細則中任何條款或享受其中的權益。

本條款及細則受香港法律管轄並根據香港法律解釋。香港法院擁有裁定本條款及細則引起或與之相關的任何爭議的專有審判權,但由於此賦予司法管轄權的協議僅為了令洪氏受益,故洪氏保留向任何其他擁有司法管轄權的法院提訴之權利。


 

語言

本條款及細則以英文撰寫,並可被翻譯成其他語言。如其英文版本和翻譯版本出現任何不一致之處,則以英文版本爲凖。

生效日期: 2021年10月1日

如果對本條款及細則有任何疑問,請用以下方式與我們聯絡:

地址 : 香港九龍青山道704號合興工業大廈2樓B室

電話 : (852) 2371 6371